近日,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南昌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车位(库)销售备案和不动产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2日。《征求意见稿》明确,地下车位(库)不得办理预售,须在完成首次登记、取得现售备案后方可销售;销售现场需公示产权证明、规划配置、备案证等信息。车位以“个”为单元进行销售备案和不动产登记,土地面积与建筑面积一致,不进行分摊。规定实施前已建成的配建车位,亦须先办首登再销售;开发主体灭失的,暂不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文件强调优先保障本小区业主需求:现售备案证发放起6个月内,一套住宅只能购买一个车位,6个月后逐步放宽至两个;非住宅车位购买比例不得超过业主所持房屋面积占比。开发企业清算注销后,未售车位只能向业主租售,不得对外销售。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