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上海临港公众号消息,为促进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聚焦区域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为新片区人才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打造具有创新活力的人才高地,根据《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规定及《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建设独立综合性节点滨海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二十条规定,进一步优化人才购房条件。其中提到,对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可在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