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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登记需收费 明确标准不吃亏

房屋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财产,而国家通过登记的方式把房地产这种特殊物权的存在、内容、谁是物权者以及物权变更的过程记载下来,并向社会公示,以便预防和减少纠纷,因此房屋登记十分重要。那么房屋产权登记过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地产产权登记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房地产产权登记是指在规定登记的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权人按照有关登记办法的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产权登记。而狭义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只包括房屋权登记和房屋的他项权利登记。

在房屋登记过程中,需要收取一定的相关费用。房地产登记费包括房屋登记费和土地登记费,是房地产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时,向申请人所收取的费用。

房地产登记费主要包括:总登记费(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费用,由权人支付)、换证登记费(凡持有原产权证的,办理换证登记时,只收取换证手续费,由权人缴付)、转移变更登记费(由承受人支付转移变更登记费)、他项权利登记费。

房地产登记部门收取房地产登记费时,应当按件收取。我国《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具体的收费标准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应当减半收取。但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在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一般包含了房屋权属证书费。因此,房地产登记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如果向两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费。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以上就是房屋产权登记时房产登记费的收费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在房屋产权登记时明确这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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