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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和房屋质押的区别? 哪种比较好?

在办理个人的住房贷款的时候借款人常常会碰到两个词质押和抵押从字面看起来两者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其实则不然。房屋质押与房屋抵押有啥区别?哪种比较好?今天就跟着的小编认真的学习一下吧!


房屋质押与房屋抵押有啥区别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指的就是债务人或者是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质押和抵押有啥区别呢:

1、抵押不能转移的抵押物,而质押必须是转移的占有的质押物,否则它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了。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2、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表现如下: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的无论是否约定必须依照规定;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

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还包括被担保的主债务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权属、抵押范围等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哪种比较好?

房屋是不可以质押的,能质押的只有房产证。对于房屋的他项权利只有抵押权和典权两种。质押是对于动产而言的,房屋时不动产。以下是百度百科里质押的定义:“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您需要贷款,我认为还是办理抵押的好。毕竟是通过房管登记部门登记的,对于借贷双方都是安全的,如果只把房产证压给别人,而不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如果别人拿着您的房产证做出一些不合适的行为,会对您带来一些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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