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购房网 > 楼讯 > 房产新闻 > 楼市资讯 > 正文

镇江市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出台

12月15日,从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保障房屋交易资金安全,镇江市日前正式出台《镇江市市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自2022年1月15日起,镇江市区(京口、润州、镇江高新区)国有土地存量房进行交易时,交易双方当事人可根据自愿原则,将房屋交易资金委托给资金托管银行,通过由政府搭建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平台进行监管。交易双方在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由资金托管银行按照协议约定将监管的交易资金划转给出卖方。

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镇江新区、丹徒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执行。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可有效保障买卖双方的财产和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规避存量房交易资金风险。


购房网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购房网”转载请注明出处;其他来源购房网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购房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拨打举报电话:4008-035-055。

请输入您的买房需求,帮你快速找到满意的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