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4月1日起,中山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冲还贷”业务不受金额限制,取消原单次最少冲还2万元的限制,并取消公积金贷款逾期后不能直接办理“冲还贷”的限制。
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的通知
广大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优化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冲还贷”业务不受金额限制,取消原单次最少冲还2万元的限制;并取消公积金贷款逾期后不能直接办理“冲还贷”的限制。
二、职工以非销户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间隔由原90天或以上缩短为30天。
三、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