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从鼓励汽车消费,促进住房、家居消费,拓展新型消费等八方面、18条措施加快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采取支持人才购房、财政补贴、契税补贴、展销促销、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额度等政策措施,因城施策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完善长租房政策,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供给。
2022年底前,围绕住宿、餐饮、零售、文旅、体育等领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等活动,提升消费活力。
此外,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与各市州财政分别负担50%。其中: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5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2000元/辆。全面落实二手车交易增值税由2%下调至0.5%减税政策,降低二手车经营成本,提高流通效率。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对消费者让利。对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执行国家现有推广补贴及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2022年6月至12月,省内城市运营公交车购置新能源车的按车价补贴3%,所需资金由省级与各市州财政分别负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