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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发布高层次人才政策

近日,合肥市出台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立足发展所需、创新所需和人才所需,面向重点产业链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等用人主体,为各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定制了一系列普惠性、特殊性举措,精准服务保障人才在肥创新创业。

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含港澳台和外籍人才),经“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认定后(分为A、B、C、D四个类别),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

1.A类人才:“一事一议”“一人一策”“量身定制”予以支持。

2. B、C、D类人才:

人才公寓: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180m² 、140m² 、120m² 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在肥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按相同面积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分别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30%、25%、20%优惠。

购房保障: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优先摇号,其中在肥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分别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30%、25%、2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建筑面积不高于180m²、140m²、120m² ,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

租房保障:新引进的B、C、D类人才,在肥无自有住房且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6万元、4.8万元、4.2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岗位补贴:享受5年岗位补贴,前3年按个人对地方经济贡献留成部分等额补贴,之后2年减半补贴。

在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相关保障。

合肥市属教育、卫生、审计、金融、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及团队,经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委员会认定后,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

1.可简化程序引进到相应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并纳入编制管理。

2.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优先摇号。

3.对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1)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按不高于120m² 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可按相同面积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20%优惠。(2)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2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面积不高于120m²,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3)在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相关保障。(4)特别优秀的人才或成建制引进的人才团队,可“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工作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

购房保障:可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租房保障: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90m²、70m²和50m²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3.6万元、2万元和1.5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注: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可申报享受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

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稳定就业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

1.博士

人才公寓:新来合肥市就业的博士,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按不高于90m² 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10%优惠。

购房保障: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1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建筑面积不高于90m²,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

租房保障:新来合肥市就业且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按不高于90m²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按每年3.6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2.硕士、本科生

购房保障:可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租房保障:新来合肥市就业且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70 m²和50 m²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2万元和1.5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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