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自7月4日起,东莞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限购区域”)。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除上述调整外,居民家庭购买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购房资格核验按原政策标准执行。
同时,除限购区域外,东莞市其他区域暂停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居民家庭购买非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核验。
东莞市住房限购政策将视市场供需变化适时动态调整,确保房地产市场在合理区间内运行。
此外,支持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商业银行要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本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鼓励商业银行合理增加房地产信贷投放额度,提高审批效率,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