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和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绍兴市上虞区近日发布《绍兴市上虞区行政区域内推行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明确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上虞区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可享受契税补贴。
《细则》规定,能享受补贴的房屋需为在上虞区行政区域内成交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且转让合同网签时间为2022年7月4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下同),或在上虞区行政区域内成交的法拍住房且成交确认书时间为2022年7月4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补贴需以购房人为申领人,一房只能享受一次,受理日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补贴标准按时间不同幅度也有不同,凡在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购买商品住宅的,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50%给予补贴,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房的只能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30%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