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政府发布了《东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港市2022年商品住房购房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凡在2022年9月23日—2022年10月10日期间,在东港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并经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完成商品房销(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的,均享受本优惠政策。购房货币补贴申请及发放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2023年9月30日(过期无效)。
在本政策规定购房时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1)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须到东港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东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证明》。
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享受所购商品住房缴纳契税总额的100%货币补贴。
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含90)--144平方米的,享受所购商品住房缴纳契税总额的80%货币补贴。
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含144)平方米以上的,享受所购商品住房缴纳契税总额的60%货币补贴。
(2)购买非首套商品住房的。无论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多少,均享受所购商品住房缴纳契税总额的50%货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