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沈阳市阶段性支持职工家庭互助提取公积金政策发布会”。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作用,缓解疫情形势下职工购买住房的资金压力,促进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支持职工家庭互助购房。
沈阳市将支持职工家庭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成员购房无论产权人是否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其配偶、子女和夫妻双方的父母均可就这处房产办理公积金提取。
提取项目包括两类:现金购房提取购房全款;贷款购房提取购房首付款。职工家庭成员购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均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住房公积金。
在申请条件方面,需要在沈阳市购买自住住房,已支付全部购房款或购房首付款;购房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取人及配偶没有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额度方面,全款购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全款金额;使用贷款购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家庭互助提取优先提取产权人及配偶账户余额,产权人及配偶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子女、夫妻双方父母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