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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不按约定迁移户口?买方应该怎么应对?

买方好不容易凑足了购房款买下了房,但卖方却没按照约定迁移户口,后一言不合闹上公堂,这样的纠纷在二手房交易中并不少见。身为买方,你应该如何应对这样的情况呢?接下来我们就结合实例为大家分析一下。

卖方未按合同约定迁户  买方索赔

董先生在北京丰台区有一套房屋,赵女士与其约定以228万元总价成交,并于2015年4月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房屋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合同签订后,赵女士支付了全部房款,双方于2015年6月办理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将房屋登记在了赵女士名下。

然而,约定期限已过,董先生至今都未将房屋户口迁移出去,赵女士便将董先生告上法庭,索赔违约金20万元。

在诉讼过程中,董先生辩称自己已将本人及其亲友的户口迁出,房屋现有户口是原来房主的,因找不到人而无法迁移,所以自己不算违约。

之后,一审判决,董先生已将本人及亲属户口迁移,并非恶意违约,且赵女士未就其所受具体损失举证证明,故判决董先生向赵女士支付逾期违约金3万元。接着,董先生因不服判决再次提起上诉,后在法庭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于近日在法院主持下进行了款项交接。

为了避免产生户口纠纷,买方应该怎么做?

1、 合同明确约定户口迁移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内现有户口的迁出期限及相应违约责任,而且一定要写明是“户口”,不然就可能遇见赵女士的那种情况。此外,如果是为了解决子女问题而买房的人,也别忘了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对应的使用情况。

2、 提前向部门核实使用情况

对于二手房来说,即使是买下了房子,也不一定就能获得,因为它可能会被上个住户或者上上个住户所占用,所以买方应提前向所在及部门核实相关政策及涉案房屋的使用情况,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指标使用问题及相应违约责任。

3、 提前向公安机关了解政策

户口迁移问题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职权范围,不同区域具有一定差异性,建议买方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咨询涉案房屋的相关政策,千万不能仅凭卖方或中介的保证就盲目购买,以免后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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