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以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不属于破产财产;在企业破产时有关人民政府可以予以收回,并依照法律进行处置。那么国有企业破产如何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企业改制如何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
国有企业破产如何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根据土地使用者的实际需要、用途,划给土地使用者专项使用的一种地上权。
1、城镇的土地属国家,国家享有土地权,破产企业享有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因企业需要无偿赋予企业对国有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有特定的用途。
2、破产企业国有划拨使用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属破产财产,破产企业清算组有权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对其进行清理、估价、变卖或委托拍卖。
3、破产企业清算组在处理房产前,应依照《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国有企业改制如何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
1、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和需要国家长期发展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继续保留划拨用地方式,不设使用期限。
2、对于全部承担被兼并企业债权债务和人员安置方式的兼并所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经批准也允许兼并方继续保留划拨至2005年。
3、对于自然垄断、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高新技术等国家重点扶持的企业,其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也可继续保留划拨用地方式。
4、对承担国家计划内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国有企业,原划拨土地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或以作价转为国有资本金或股本金作为国家投入方式处置。
5、对实行债转股的企业,原划拨土地可采取作价入股(出资)方式处置,也可以继续保留划拨方式使用。
6、对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应以出让、租赁等方式处置。困难企业实行土地有偿使用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继续保留划拨至2005年。
7、资不抵债的企业,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冲抵负资产,企业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除上交省部分外,出让金的其余部分直接留于企业用于冲抵负资产。
现实的理论界比较一致地认为,企业破产后,划拨土地上附着房屋或其他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随建筑物转让,但地价与房价应分别计算,房价收入归破产财产,地价收入归属地方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