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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签订居间合同卖方需要提供些什么

在二手房的买卖交易中有时会出现居间房也就是所谓的第三方,就会与居间方签订居间合同,也就是第三方合同。用此合同保证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对于二手房买卖中,居间合同的签订,卖房需要提供什么资料,需要注意的内容有哪些,具体是如何约定的?我们共同来探讨。

签约时要审核对方身份,并审查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等。签约时应尽量弄清楚对方的身份,保留身份证复印件等,并且审查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网上搜索下中介机构是否有过多的负面报道。

签约时应仔细看合同条款。签合同是很严肃的事情,因为一旦在合同上签了字就要受合同约束,违反合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二手房交易双方在签约时应当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应该要求中介公司解释清楚,并记载在合同中。只有确定自身能够履行的条款方能签署。而对于自己难以履行的条款要注意其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看自己能否承受再决定是否签署。此外,合同是一式多份,签约人一定要查看三份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签约时尽量不要留空白条款。现在几乎的中介公司都提供格式性的房地产居间协议,其中有许多条款是要求签署方在签约时填充或选择。针对这一特点,二手房交易双方在签约时一定要对这类需填充或选择的条款逐一进行确定,尽量不要留有空白条款,以防止日后被他人违规利用。

签约时不要只签后一页。现在的合同很多都不止一页,作为签约一方在签约时应该在每一页上都签字,以防止未签字的合同被“偷梁换柱”。如果合同有修改的地方,签约方应该共同在修改处签字以表示确认。

签约后应拿合同原件。签约后作为合同一方,当然有权保有一份合同原件,并且协议上往往都是这样规定的。但实务中有些中介公司在当事人提出该项原本合理且合法的要求时,往往会以另一方或中介公司未签章为由不给当事人合同原件。签订流程如:中介向买卖双方协商好的价格写在合同上并取得双方同意。卖方在签订完三方合同后需要把产权证押在中介方,为防止卖方一房多卖。约定过户时间清点房子的水电气,物业费,光钎及机顶盒是否有欠款约定缴税方三方无误后签字买卖双方按手印,中介费公司盖章买方交定金,卖方押证签完结束。

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前,如果上述事项存在问题,一些中介公司为了诱导当事人先签订合同,会向买方保证协助解决该问题甚至担保该问题不会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一些当事人信以为真,从而陷入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局面,终致使中介公司可依法不论买卖合同是否能够实际履行,均可要求当事人支付相应的中介服务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权利。

居间也就是中介其实本质来说是中间的一个桥梁是一个媒介,对于二手房买卖的市场里说这个桥梁也是一直存在的,也是比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是,在这居间合同上,卖房要清楚自己应该提供什么,应该注意什么,为此既提高了效率又保证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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