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购房网 > 问答 > 我们两个批准宅基地,和法吗?

我们两个批准宅基地,和法吗?

186****2782 | 回答4次 | 2024-09-04 2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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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3054 2024-09-04 20:32:18
关于测绘费的问题没有政策规定必须由谁支付,是否代缴也无规定。此问题应由买卖双方协商办理。如果您在签合同时,规定了这一项内容,那就按照合同中的解决。如果没有,就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因为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中的第10条规定,“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房产测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原则上是谁申请测绘,谁承担费用。所以,关于房屋测绘费的问题,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186****4207 2024-09-04 20:27:07
有关测绘费的问题没有政策要求需要由谁付款,是不是代交社保亦无要求。该问题应当由交易双方协商申请办理。如果您在签合同的时候,明确了这一项具体内容,那么就依照合同中解决。要是没有,就与开发商开展协商。因为根据《房产测绘管理条例》中的第10条的规定,“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受托人付款。房产测绘资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句话说,正常情况下到底是谁申请办理测绘工程,谁承担义务。因此,有关房屋测绘费的难题,应当友善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了,能通过诉讼或诉讼途径解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资源,除由法律法规归属于集体所有的之外,归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责任田、自留山,也是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宅基地归属于农户集体所有。
138****7307 2024-09-04 20:24:59
这个问题应该由买方和卖方协商处理。如果你在签订合同时规定了这个内容,那就按照合同中的解决方案来解决。如果没有,就和开发商协商。因为根据《房地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条,“房地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
133****9800 2024-09-04 20:20:48
没有政策规定谁必须支付测绘费用,也没有规定是否支付。买卖双方应协商处理此问题。如果您在签订合同时规定了此内容,则按照合同中的解决方案进行。如果没有,与开发商协商。根据《房地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地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客户支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房地产测绘收费标准。也就是说,原则上谁申请测绘,谁承担费用。因此,房屋测绘费的问题应友好协商解决。谈判失败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农村、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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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所在小区有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可以向业主大会反映,由业主大会出面与物业进行协商或决定是否需要更换物业公司。另外,业主也可以到物价局了解,物业的收费是否经过物价局批准,业主认为物业收费与服务不符,未经物价局批准乱收费的,有权向物价局投诉,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的收费有明确规定,有权有义务对其进行监管。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业主也可以向房管局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如果上述投诉手段仍不能解决的,业主也可以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假如所在小区有创立业主会议的,业主可向业主交流会体现,由业主交流会出来与物业协商解决或确定是否需要更换物业公司。此外,业主也可以到物价局掌握,物业收费是否经过物价局准许,业主觉得物业管理收费及服务不符合,没经物价局准许乱收费的,有权得对物价局举报,物价局对物业公司实施的收费明确规定了,有权利有责任对它进行管控。房产管理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责任对物业公司的违规操作予以处理。业主也可以向房产管理局或消协进行举报。如果上述举报方式仍不能解决的,业主也可以搜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取得房产证后,只要没有法律规定的不可转让的情况,就可以随时买卖。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决定扣押或限制其他形式的房地产权利;(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4)共同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5)有争议的所有权;(6)未依法登记领取所有权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4 如果社区有业主会议,业主可以向业主会议报告,业主会议将与物业协商或决定是否需要更换物业公司。此外,业主还可以到物价局了解物业收费是否经物价局批准,业主认为物业收费与服务不一致,未经物价局批准,有权向物价局投诉,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收费有明确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督。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处理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业主也可向房管局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上述投诉仍不能解决的,业主也可以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一、征地前的工作准备1、 发布征地通告。土地储备机构根据政府相关文件将拟征收的集体土地位置、面积等向被涉及的村级组织、属地政府及属地土地管理部门发送征地通知,并同时在被征地村级组织张贴征地公告。2、 征地调查确认。土地储备机构会同相关单位对拟征收的集体土地范围、权属、地类、四至、地上附着物、地下管线以及涉及的农业人口等进行实地调查。3、 征地听证。土地储备中心机构配合属地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被征地的村级组织及村民代表对拟征收的土地的征收方案以及房屋拆迁安置方案召开听证会。二、征地审查报批1、 征地组卷。土地储备机构配合属地土地管理部门对拟征收的集体土地按城市分批次的建设用地组织征地方案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方案的报批材料,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逐级上报。2、 费用标准。涉及农房拆迁的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市规划区农房拆迁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标准实行拆迁补偿。三、批后实施1、 两公告一登记。土地储备机构在征地方案、农转用报批方案获得批准后,进行“两公告一登记”,即公告征地补偿方案;公告征地安置方案;对征地及房屋拆迁情况进行登记。2、 征询意见。(1)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对拟储备土地的规划用地性质进行确认,提供各项规划指标。(2)土地储备机构与拟被征收集体土地的村级组织及其主管部门进行协商,征询对征地方案、安置方案的相关意见。4、 费用支付。土地储备机构《集体土地征收协议书》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支付方式,向被征地的村委会支付土地补偿费及房屋拆迁补偿费。四、社会保障。(1)土地储备机构积极配合被征地的属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工作。(2)土地储备机构配合属地土地管理部门对被征地的村委会的生产用地的调查以及生产用地的划拨工作。五、土地交付。根据签订的《集体土地征收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被征地的村委会向土地储备机构交付被征收的土地,纳入土地储备。
6 房屋产权证取得后随时都可以交易,只要没法律规定的不能转让的情形。依据法律规定,以下房地产业不可转让:(一)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不合乎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的;(二)司法部门和行政单位依法判决,确定被查封或者以方式限定房地产业权益的;(三)依法取回土地使用权的;(四)一共有房地产业,没经别的产权共有人书面确认的;(五)权属有争议;(六)未依法备案领到权属证书;(七)法律法规、法规规定严禁转让的许多情形。
7 只要没有法律规定的不可转让的情况,房产证拿到后随时可以买卖。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房地产不得转让:(一)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8 房产证拿到后随时可以买卖,只要没有法律规定的不可转让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9 私营企业土地不可买卖。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私营企业土地不可买卖。【辟谣】国有土地可以划拨给私营企业?真相:不可以解析:国有土地不可以划拨给私营企业。不过划拨土地国家可以当做入股的资本对企业进行参股,也就是私营必须变为国有独资企业才可以。现在划拨土地国土局都不给批了,除非是政府机构用地给批划拨地,要么都是出让性质的土地。【提醒】非法买卖土地要怎么处罚?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2、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一、征地前工作准备1、 公布征地通知。土地储备机构依据政府部门有关文件将拟收取的集体用地部位、总面积等向被涉及到的村级组织、属地政府和属地土地管理部门推送征地通告,并被征地村级组织贴到征地公示。2、 征地调研确定。土地储备机构会与有关单位对拟收取的集体用地范畴、所有权、地类、四至、地上附着物、地下管道及其涉及到的农村人口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3、 征地听证会。土地储备核心机构相互配合属地土地管理部门机构被征地的村级组织及村民小组对拟收取的土地征缴方案及其房屋拆迁安置方案举办听证制度。二、征地核查审批1、 征地出题。土地储备机构相互配合属地土地管理部门对拟收取的集体用地按大城市分批的建设用地机构征地方案和农业用地转土地方案的审批材质,报市国土资源管理单位逐级审批。2、 收费标准。涉及到农村房屋拆除的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市规划区农房拆迁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推行房屋拆迁补偿。三、批后实施1、 两公示一备案。土地储备机构在征地方案、农转用审批方案得到审批后,开展“两公示一备案”,即公示征地赔偿方案;公示征地安装方案;对征地及房屋拆除问题进行备案。2、 征询意见。(1)城乡建设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城市规划建设,对拟储备土地的规划用地性质进行核对,给予各类规划指标。(2)土地储备机构与拟被征收集体用地的村级组织以及主管机构协商解决,征求对征地方案、安装方案的有关建议。4、 花费付款。土地储备机构《集体土地征收协议书》承诺金额、期限和付款方式,向被征地的村民委员会付款土地征用补偿及房屋拆迁赔偿费。四、社保。(1)土地储备机构紧密配合被征地的属地政府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被征地农民群众社保工作。(2)土地储备机构相互配合属地土地管理部门对所征地的村民委员会生产用地调研以及生产用地划转工作中。五、土地资源交货。依据签署的《集体土地征收协议书》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法,被征地的村民委员会向土地储备机构交货被征收新土地,列入土地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