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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安置房一方可以私自出售吗?如何出售

婚前财产、婚后财产,这似乎已经成为一个关乎家庭生活的问题,不过从现代生活的角度来说,界定好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对于我们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婚后买的安置房一方可以私自出售吗?如何私自出售。事实上,不管是安置房也好,非安置房也罢,婚后都是共属于二人的财产。

一、婚后买的安置房一方可以私自出售吗?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规定,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共有房地产

对该强制性规范的法律性质,目前的共识是,该规范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范,即共有人之一的登记权利人违反该规定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是,登记部门在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时,如果经审查发现,登记权利人出卖共有物并没有得到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则登记部门根据上述规定不予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而人民法院在审理当事人关于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时,应根据上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同登记部门的管理实践保持一致。

二、婚后买的安置房一方如何私自出售

如何私自出售婚后买的安置房?虽然婚后买的安置房是不能随意以当的名义出售的,但是如果在如下的两条下,却会认定是合同有效的。

一般来说,如果所卖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由于卖房对于夫妻来说属于大事,因此必须双方都要同意才行。夫妻一方不可以私自卖房,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按照法律来说,无权处分的行为原则上是无效的。但是法律也作出了例外规定,如果满足下述规定,那么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行为就是有效的。

第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也就是说,他不知道所买的房子是夫妻一方私自卖的。

第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也就是说,房子是以市场价格卖出去的,不能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第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也就是说,房子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

如果买房子的人同时符合上面所说的三种情况,也就是构成了法律所说的善意取得,那么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行为就是有效的。房子卖出去以后,是要不回来的。

婚后买的安置房一方可以私自出售吗?如何私自出售?虽然在善意取得的层面上来说,售卖出去的安置房是无法被要回来的,但是因此而扯上的法律官司也十分的繁琐,因此,我们在这里也希望购房者在购房之前一定要对房屋的产权关系进行核实,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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