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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的相关知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买房能退房吗?当我们在交收房屋的时候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千万不可以哑忍,一定要向开发商提出,协商解决相关的问题,实在无法解决的时候,我们有权提出退房。那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退房呢?下面一起来看看退房的相关知识吧!

1、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

2、延期交付房屋。

3、房屋与当初合同描述不符。

4、房屋质量问题。

5、房屋面积存在误差。

6、不能办理产权证。

在买卖过程中,由于违约方的不同及所处的阶段不同,办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下面介绍一下在购房的不同阶段出现退房情况时如何办理相关的手续。

1、订金(定金或认购金)阶段。如果购房者已向卖方支付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况购房者都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如果卖方所售项目有《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2、已做预售登记阶段。买卖双方已到房地产主管机关做了预售登记,但房屋还未交付使用,这个阶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以书面形式表示出来,签订正式退房协议。若是一方违约不可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解除合同效力。

3、入住阶段。购房者在竣工后办理了入住手续,且缴纳政府部门应收的税费之后,但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之前退房的。这个阶段除与上述第二个阶段要求一致外,还涉及到物业、装修损失、税费、搬离时间等问题。如卖方违约,装修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装修损失。购房者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卖方所代收的税费也应退还。如达不成协议,购房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

4、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完成了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购房者是不能退房的。如果卖方已为购房者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且合同有约定如购房者拒不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购房者退房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这种情况需双方到房地产发证机关办理房产证过户或注销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退房以及不同情况下的退房程序。一般的退货都有相关的退货要求,当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复杂,所以对程序要求比较严格。若您购买房屋后想要退房但是因种种原因难以退房,您不妨向专业的房产律师咨询一下,他们能为您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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