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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推出优惠政策吸引青年英才

6月10日至6月30日,由沈阳市人民政府主办,沈阳市房产局承办的“沈水之阳,我心向往——青年英才‘留沈阳,好住房’活动”举行。沈阳市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本次活动采取“线上看、线下购”联动形式进行。(一)线上看。为满足不同购房者便捷选房需求,市房产局搭建“沈阳市新建商品房展示平台”。购房人可于6月15日后登录“沈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点击活动专栏,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沈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查询开发企业活动楼盘房源信息。(二)线下购。活动期间,一是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中街步行街开展优质房源集中展示活动;二是组织开展青年英才安居政策走进沈阳建筑大学等10余所校园活动;三是各参展项目在售楼处提供现场展示、看房体验、组织签约等服务。

(一)购房优惠政策。1.个人购买本次活动楼盘的新建商品住房,由政府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2.在沈就业的大中专以上学历的新市民、青年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3.在校生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及全额契税补贴,毕业生给予全额契税补贴。4.首次购房者,本科毕业生补贴2万元,研究生中硕士毕业生补贴4万元、博士毕业生补贴7万元。符合条件的购房者,以上政策可以同时享受。(二)开发企业优惠。参加活动企业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不同程度和形式的优惠。(三)各区政府优惠。鼓励各区政府同步推出优惠政策,购房人可同步享受。

补贴发放的条件:(一)购房人需在活动期间,购买活动楼盘房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二)购房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本人银行储蓄卡、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区不动产登记、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等补贴申领窗口办理。(三)同一套商品住房,活动期间撤销此前网签备案,再次备案给家庭其他成员(含本人)的,不予发放购房补贴。本次活动补贴发放不包括公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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