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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卖二家”的现象 到底有多可怕

很多朋友对于“一房卖二家”这个概念并不是很了解,甚至从未听说过。很通俗的解释就是一套房子卖给了两家,我们也称一房二卖。它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也可以称之为房屋的二重买卖。

“一房卖二家”通常表现为三种情况。一是卖使用权,即将假按揭房产以口头许诺业主拥有“永久使用权”的方式再次出售。二是以租转售,也就是开发商签订与业主《房地产以租转售合同》,在租期到期后房屋归业主。三是重复骗贷,即将房产在房地局重复登记后,再通过他人第二次向银行再次贷款,除了将一部分假按揭房“卖了使用权”之外,还有的将另一部分假按揭房在房地局重新登记,再到银行去骗取贷款。

目前,“一房卖二家”的这种现象存在于某些房地产公司当中。有一些房地产公司为了获取更多流动资金,在卖房的同时又拿房产作为抵押进行贷款,出现了“一房两卖”的欺骗行为。警方提醒,消费者应当提高警惕,在买卖房屋时各项内容都要了解清楚。近我国查处了多个房产交易中的经济犯罪案件,其中就发现了一些房地产公司一房两卖、违法操作等数起案例。

那么,我们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防止“一房卖二家”呢?购房前一定做好充足的知识和法律储备,只有多了解才能防止受骗。注意的是不动产买卖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发生转让效力的。根据我国物权法,购房人即使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如果不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产权其实并没有发生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卖方再次转让房屋,并且办理过户手续,您并没办法主张产权,唯一能够要求的是让对方购房款返还,并根据实际情况赔偿给您一定的损失。所以建议在付款的同时办理预告登记手续,这样能够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

总之,在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上所说内容,遇到问题多咨询多了解,以免“一房卖二家”的现象发生在您的身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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