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龄化时代已经到来,很多关于房产的买卖或者赠与继承问题逐渐浮现出来。现今很多人都在为子女办理房屋赠与,那么房改房赠与他人要办什么手续呢,而房改房赠与他人又要在哪里办理呢。看过本文之后希望您能找到相应的答案。
房改房赠与他人要办什么手续?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房改房赠与他人在哪办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登记发证制度”和“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权证书”。
2、依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带齐手续资料到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房改房赠与他人要办什么手续和房改房赠与他人在哪办理的相关回答了,相信您在看完本文之后会对房产赠与的相关问题有所了解,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