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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产房继承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

央产房也是小产权房的一种,是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集资合建房屋,这样的属性就使得央产房的继承比其他类型房产麻烦。那么,央产房继承需要什么材料?继承流程又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相关内容。

央产房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一、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1、有遗嘱的继承公证: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2、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3、继承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有规范格式);

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其他有关文件。

央产房继承流程是什么?

央产房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他人名下房产不能主张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对于共有房产需要分割,即分出被继承人名下房产份额,然后再继承。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的,先按照遗嘱或者遗嘱办理;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或者未处理部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前,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持死亡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有关机关办理。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即可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以上就是关于央产房继承需要什么材料以及央产房继承流程是什么的相关解答了,相信在看了本文之后您会对房产继承有一定的了解,在办理继承手续的时候一定要带齐资料,避免多费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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