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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税收政策 房屋买卖税收有哪些

 有交易,有买卖就永远逃不开税费这个问题,这是国家的规定,也是居民应尽的一种义务。而在现实生活中,除了咱们市面上专门从事的交易之外,房屋的买卖也属于税费征收的范围之内,因此,房屋买卖是需要交纳税费的。那么我国房屋买卖税收政策是什么,房屋买卖税收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首先说说我国的房屋买卖税收政策,首先我们需要说明一下的是,这里所说的房屋买卖税收一般是针对二手房买卖来说的。在我国,二手房屋买卖交易将被收取如下几种税费: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印花税;4.土地税;5.契税。以上便是我国二手房屋交易中应收税费的种类了。那么房屋买卖税收究竟是如何收取的呢?在实际操作中又有什么具体规定呢?下面,咱们针对每一个税种分别来介绍一下吧!

 1.营业税。在新出台的规定中,对营业税做了明确的规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一般来说,营业税由买家一方承担。

 2.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房产,有但不符合条件的,按住房转让全部收入的1.5%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按收入全额征收2%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由卖家一方承担。

 3.印花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期原定标准为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

 4.土地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税土地税。其原定标准为个人转让住房(含普通标准住宅和非普通标准住宅)、写字楼、商业营业用房、车位等二手房的,按转让收入全额的1%征收土地税。

 5.契税。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 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 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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