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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的定金退还技巧

1、若是开发商是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出现不想要买房,定金是可以退回的。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的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能销售商品房也不能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2、若是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房屋定金,则无论双方是不是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的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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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猫腻如何避免?

1、不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也轻易的就交定金大家需要注意,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买房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2、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等大家在签约的时候尽量少用“定金”这个词语,可以用“订金”、“诚意金”等代替,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因为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属于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3、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大家在与卖方者签订购房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清楚合同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也可以在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将这些条件写清楚,以免后期没有明确的凭证证明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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