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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什么意思

居住权,是指特定的公民在自己依法占有的房屋内因居住和生活而享有的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使用房屋的权利。

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规定,体现了房屋的居住价值,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居住权是物权。买房一定要查询,看房屋有没有被设置居住权。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新房东也不能赶走居住权人。

居住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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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居住权”对二手房屋买卖有哪些影响?

明年开始,二手房的买卖会多一条必备手续,购房时不仅需要查询房屋的权属、司法查封、设立抵押等情况,还需查询房屋是否登记有居住权。

以后买房要注意什么?

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其自由处置受到限制,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障碍,因为即使是房屋能够过户,但如果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持续,依然需要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

作为购房者,如果房子是用来自住,一般也不会考虑此类房子。一旦房屋的居住权在房管局登记了,就算成立,房屋交易后,新房主拿到所有权也不能赶走居住权人。会出现买了房却住不进去尴尬场面。

居住权对二手房屋买卖的影响还是挺大的,等居住权开始实施了以后,购买二手房的朋友需要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或请专业的律师从旁协助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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