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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和场地租赁的区别

1、含义不同:

场地租赁主要就是指场地的拥有者或者说所有者将自己场地的经营权交给承租人使用,而承租人需要定期的给场地的拥有者缴纳租金,租金的计算方法也有好几种。承租人或者场地所有者如果有一方违约的话都会按照租赁合同提供相应的违约责任。房屋租赁仅限于将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

2、用途差异:

房屋租赁的用途在于居住,而场地租赁的用途比较多,承租人在获得承租物品的使用权以后可以从事各种经营性的活动,比如说进行培训活动,演出活动,路演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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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1、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看出租人是否对土地具有处分的权利。

2、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仔细查看可租期限。

3、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4、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须注意:出租人是否拥有该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转租;认真审核出租人土地使用权证照,仔细查看可租期限;认真审查出租人自信,重点关注出租人是否将土地抵押;合同中应当明确出租人承担的各项义务,主要是出租人应当提供的基础条件等;争议管辖约定要注意,尽量避免仲裁。

5、出租人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损失。出租人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包括:承租人已经投入开发的资金损失,在承租土地上建设厂房等物件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工人工资损失,产品废弃损失等。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出租人应当承担违约金。

6、合同争议约定仲裁管辖应注意。正确填写仲裁机构的名称,仲裁机构一般不包含市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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