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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能办房产证吗?相关政策是什么?

农村房子能办理房产证吗?作为实打实的农业大国,我国农民朋友的维权的意识愈加强烈。针对自己的房产更是倍加珍惜,那么关于农村房产可以办理房产证吗?如果可以,农村房子办房产证的相关政策有哪些?是不是都在维护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呢?本文将对农村房子能办房产证吗这个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包括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

、农村房子到底可否办理房产证?

相关的回答是,农村的住房是需要领取房屋产权证的,所以农村房子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但是能否领取房屋产权证的关键问题不是户口是否存在,而是办理者是否具有该房子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土地法》中有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不能领到房屋产权证,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领取到房屋产权证了。
   、关于农村房屋产权证的相关法规规定是什么?
 
  第四章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房屋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房屋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八十八条 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权证书;
   (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九十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

通过本文的分条解答,相信大家对于农村房子能办房产证吗这个问题已经有所了解,大家可以继续关注我们,为大家解答农村房子办理房产证的具体流程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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