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银保监会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主要围绕加强金融支持、提供针对性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完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内部机制、坚守风险底线及加强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监管引领等内容展开。
保障性租赁住房银保监会、住建部联合发文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①国开行、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和信托公司等要充分发挥优势,立足自身特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②根据自持类和非自有产权类分别提供与需求相契合的金融支持;③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金融服务专业化能力和水平;④做好融资主体准入管理,把控好项目风险,合规适度提供融资,严防过度授信、盲目放贷;⑤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