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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布三限房管理征求意见稿

4月1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东莞市三限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三限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筹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共有产权,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东莞市无房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购买人按总价的50%出资购买50%产权,另50%产权由代持机构持有,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公司作为代持机构。

申请购买三限房的承购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配偶或共同生活子女,承购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农民安居房未办理产权登记但已录入市农房台账的,或经批准正在实施建设的,应统计为自有产权住房;已占用宅基地但无地上房屋或原有房屋已拆除、灭失且没有批准建设的,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

(二)具有东莞户籍且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3年,或不具有东莞户籍但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5年;

(三)与三限房销售区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逐月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

注: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三限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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