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黄石市六部门(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石市财政局、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石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黄石城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为降低购房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力度,《通知》明确,购买黄石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50%契税补贴。其中,购买大冶湖新区(金山、汪仁区域)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00%契税补贴。现阶段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至5.2%,二套房下调至5.4%。
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