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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

5月23日,广东省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本通知自2022年5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贷款额度调整

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

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

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最高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相关联,具体计算方式:

贷款额度A=住房公积金申请日余额×6(申请日余额,含预提住房公积金交付该房首期房款金额)

贷款额度B=各缴存年限的贷款额度 

(一)单方缴存

贷款额度A与贷款额度B两者中的最大值为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第一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第二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

(二)双方缴存

按单方缴存计算的贷款额度相加,相加之和为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第一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第二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异地贷款政策调整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我市,可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与我市缴存职工标准一致。

三、其他未作调整的事项按原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5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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