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我市适度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青岛调整住房限购区域范围。住房限购区域由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调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除王哥庄街道以外区域,将黄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崂山区王哥庄街道调出限购区域。同时,优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无住房、且能提供在本市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可在中心城区限购1套住房。
《通知》明确,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出售已有住房1套或多套后的居民家庭,可以在2年内再购买1套住房。这一举措有利于中心城区的改善性需求不因限购而阻碍,满足合理的“以小换大”“卖旧买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可以引导释放二手房源,增加市场供给,刚性和改善性需求购房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成交几率增加,市场活力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