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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进智能建造项目试点

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智能建造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知》提到按照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积极申报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并将分批择优推荐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积极申报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我局将分批择优推荐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根据工作安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于2022年、2023年6月和11月集中受理试点项目申报。据此,我局申报受理时间定为2022年6月15-22日、2022年11月1-10日、2023年6月1-9日、2023年11月1-10日。

三、请各单位对照《通知》中的申报条件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表》和《广东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信息表》(见附件1、2),在申报受理时间内报送我局。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jzxsgt@zjj.sz.gov.cn,纸质件(3套)交至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北楼四楼405室。

四、对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审确定为智能建造试点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通知》要求,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报送《广东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表》及有关文字总结、图像等佐证材料以邮件发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见附件3),同时抄送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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