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杭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招标公告》,就杭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开展招标工作。这是去年下半年以后,杭州再度就预售资金监管出台举措。
该公告要求,参与招标的银行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营业执照》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在杭州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承诺遵守杭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
此外,公告要求参与银行在近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