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金融工作局等7家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印发郑州市存量房带押过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在今年10月中旬,郑州要实现继承(受遗赠)、夫妻离婚析产或者婚姻存续期内购买房屋增加配偶为共有人等情形下的存量房“带押过户”;今年10月底前,实现存量房买卖“带押过户”;今年11月开始,逐步全面推广“带押过户”模式。
通俗地说,“带押过户”就是卖方在出售房屋时,在未结清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就可出售住房,进行过户。
而按照传统的二手房交易模式,使用按揭贷款的房屋如要交易,需要“先赎楼再过户”。“带押过户”新政节省了卖方为提前还贷衍生出的“过桥费”,以及“过桥费”带来的利息和担保费等,利于卖方尽快回笼资金,同时省下了交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