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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层次人才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与限购区域限制

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成都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住房限购期间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的系列支持措施及办理流程,多措并举满足人才多样化住房需求。

根据细则,支持对象分为六类。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条件的A、B、C类人才。天府英才卡A卡与蓉城人才绿卡(市级卡)联名卡的持卡人。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龙头企业等重点企业副总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才。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符合其他人才支持政策的高层次人才。上述高层次人才通过购房支持途径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有住房套数须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相关规定。

新政从“购房资格支持”“购房顺位支持”“预留住房支持”三个维度分层分类提供购房支持,其中“购房资格支持”指经认定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等限制在蓉购买商品住房;“购房顺位支持”指经认定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购房,购买商品住房时视为无房居民家庭参与商品住房申购。

此外,“预留住房支持”指经认定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购房,根据人才意愿,在项目取得预售证后或进入房源顺销环节提前预留房源用于人才购买。

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条件的A、B类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购房,购买商品住房时可提前预留意向购买项目房源。

如人才意向购买商品住房项目还未开盘销售,由市住建局在项目取得预售(现售)备案后,直接提前预留人才意向购买住房。

如人才意向购买商品住房项目正在对外公开登记报名或已完成公开销售进入房源顺销环节,则由市住建局根据人才意向会同项目开发企业,在项目剩余房源中直接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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