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购房网 > 楼讯 > 房产新闻 > 楼市资讯 > 正文

东莞: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20% 利率下限4.1%

1月9日,东莞市住建局更新“莞e认购”小程序中的温馨提示内容,并对“关于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关于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东莞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政府调控要求,经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自2023年1月6日起,东莞市全市执行的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为:

(一)对首次购买住房(无房屋登记信息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利率下限为LPR-20BP(即4.1%)。

(二)对购买首套房(无房屋登记信息、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下限LPR-20BP(即4.1%);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三)对拥有一套住房,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再次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下限为LPR+60BP(即4.9%)。

(四)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在2023年1月6日前(不含1月6日),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

按照新政,当前东莞市执行的是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即LPR减20个基点,为4.1%。


购房网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购房网”转载请注明出处;其他来源购房网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购房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拨打举报电话:4008-035-055。

请输入您的买房需求,帮你快速找到满意的房源!

 

热门导购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