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了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根据供应计划,2023年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拟供应土地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服用地以及交通运输用地五大类,总面积2456公顷。
其中,住宅用地288公顷(商品住宅187公顷,棚改住宅97公顷,租赁住房4公顷),占比12%;商服用地223公顷,占比9%;工矿仓储用地934公顷,占比38%;公服用地276公顷,占比11%;交通设施用地735公顷,占比30%。
供应计划显示,将完善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供需双向调节,着力稳地价、稳预期。合理控制住宅用地供应规模,长春市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规模同比压缩52%。
此外,根据长春市区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288公顷住宅用地中,商品住宅187公顷,棚改住宅97公顷,租赁住房4公顷。187公顷商品住宅包含44幅地块,供地时间分为3月、5月、6月、8月、9月、12月。棚户区改造用地和租赁住房用地占比35%。
在区域分布上,市本级计划供应275公顷(商品住宅174公顷,棚改住宅97公顷,租赁住房4公顷)。其中5个主城区计划供应167公顷(商品住宅71公顷,棚改住宅92公顷,租赁住房4公顷),6个开发区计划供应108公顷(商品住宅103公顷,棚改住宅5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