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试行)》通知对外发布,这份措施涵盖分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为新市民进城购房提供购房优惠、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落实购房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满足住房公积金需求等总计27条。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其中提到,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支持新兴产业单位、科研机构、产业园区、大专院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中团购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团购房源须是“五证”齐全的现房或准现房(一年内竣工交付),并且在首付比例、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各县(区)要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 对农民工购买商品住房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分配权保留不变。积极探索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让农民有钱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