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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危旧楼房改建工作按照“一楼一策”组织实施

4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规自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危旧楼房改建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为加快推进我市危旧楼房改建工作,结合试点项目实施情况,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危旧楼房改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对位于核心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成片传统平房区、规划道路、绿地、广场、水域以及政务功能要求高的重点地区内的危旧楼房,应进行腾退置换,引导居民异地安置,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加强危旧楼房改建方案会商机制。危旧楼房改建工作坚持因地制宜,按照“一楼一策”组织实施。

通知明确,对位于核心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成片传统平房区、规划道路、绿地、广场、水域以及政务功能要求高的重点地区内的危旧楼房,应进行腾退置换,引导居民异地安置,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地区外,在符合规划用途管控和风貌保护要求,且周边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翻建、改建或适当扩建方式进行改造。

同时,《通知》提出,对于不具备就地改建条件,需按照腾退置换方式实施的危旧楼房,拆除的建筑规模(不含违法建设)可由各区纳入建设指标池,统筹使用指标。拆除后的用地可按规划进行建设或利用。

在适度改善原有居民居住条件的基础上,具备条件的危旧楼房还可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适当增加建筑规模,用于建设配套设施、保障性租赁房、公租房或共有产权房等。

在改建项目地上建筑规模增量的面积方面,《通知》规定,原则上不超过30%,超过30%的,改建设计方案需经区政府审定后报市规自委会同市住建委审定;对于受规划条件限制,难以满足全部就地上楼条件的,将结合腾退置换政策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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