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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拟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业务

5月19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公告,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为此起草了《关于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明确,海南省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旨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降低住房交易资金成本和简化办事流程,促进二手房交易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是指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交易房产关联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贷款资金优先用于结清交易房产原关联贷款的业务。

《通知》明确了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条件,如交易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允许上市交易,原关联贷款抵押权登记已办妥,且未被查封、冻结、未被设立居住权、未被设定其他抵押、不存在被其他行政手段限制等外部风险情况。

《通知》称,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和贷款用途、贷后管理等参照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定执行。业务办理流程为:办理合同网签备案、贷款申请、贷款受理、贷款复核、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担保、申请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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