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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出台房地产二十五条 引导消费需求

 据山西省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消息,24日,山西省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延期施行晋中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二十五条的通知》,其中明确,措施执行日期延期至2024年5月31日。文件提出,化解企业资金周转风险。支持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收购出险和困难企业的优质项目。为引导消费需求,晋中市提出购房补贴政策、契税补贴政策等措施。为优化市场供应,晋中市提出支持“商改住”、减轻公租房配建等举措。

《办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1套、2套)的执行20%最低首付比例,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房屋套数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

在优化市场供应方面,《办法》提到,加强用地供应调控。合理编制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供地价格基本稳定。

放宽土地出让条件。新出让国有土地的竞买保证金可按起始价20%缴纳,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1年(失信企业不享受此政策)。

支持已批未建项目优化结构,支持“商住”适当调整,加大片区改造项目支持力度,加大片区改造项目支持力度。

激活地下空间发展潜力。支持新建、已批未建的商品房项目,适当调整停车位配建比例指标。对机动车停车位,住宅不低于0.8泊/户,公寓不低于1泊/200平方米;对非机动车停车位,住宅不低于1泊/户,小型商业配套不低于1泊/100平方米,大型商业配套不低于2泊/100平方米。

在引导消费需求方面,《办法》提到,打造高品质人才公寓。在“智创谷”规划区域内,组织建设高品质住宅,按低容积率、高绿化标准,规划建设一批适合高素质人才品质生活的知识型、文化型、艺术型、智慧型社区,吸纳高层次人才以及晋中市高校、三甲医院和省级以上科研机构等人才落户晋中,项目采取定向控价销售方式建设运营,不再对以上购房人进行购房补贴。

支持新人才购房需求。在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新人才,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核定准入资格后,按照博士最高15万元、硕士最高12万元、本科最高1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

全面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在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新市民、现(退)役军人,以“智创谷”人才公寓控价上浮3%为基准线核定补贴金额,一次性最高发放8万元购房补贴;在市城区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及以上的本地居民、现(退)役军人,以“智创谷”人才公寓控价上浮3%为基准线核定补贴金额,一次性最高发放6万元购房补贴。

给予个人购房契税补贴。在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缴纳的契税,144平方米以下的,由市级财政全额补贴;144平方米(含)以上的,由市级财政补贴50%;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及以上的,参照首套房契税补贴标准下调20%执行,由市级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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