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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是什么?是否具抵押权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效果也就是未经过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就处分该房屋不动产的,是不能够发生物权效力的。预告登记使得其所保护请求权效果及于它的物权。下面,我就为你们讲讲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是否具有抵押权?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是什么?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是否具有抵押权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抵押权。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我国《物权法》做出了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预告登记制度保护了不动产交易关系的稳定性和保障买受人的权益。预告登记亦应受到约束,否则可能产生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从而有损他人的权益。因为预告登记存在失效可能,所以不能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等同于物权登记。原债权请求权的存在是预告登记的前提,债权消灭,预告登记也就失去其存在基础。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是什么

1.“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指的是购房人以预购的商品房期房做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购房贷款。同样,由于商品房是处于期房阶段,它暂时还不能办“其他权利登记”,所以,就先办立抵押权登记。办理的意义是预先申明,该房屋已经先抵押给我(银行)了,别人不能再自做主张房屋的抵押权了,防止购房人再将该房抵押给别人。

2.“已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是反映期房已经办理完了抵押手续(说明审贷早就完了)。银行只要拿到对应交易颁布的“证明”,就可以放贷。而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他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

当事人签订买商品房预购抵押权登记,是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内容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在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就去处分该不动产的话,是不发生物权效力的。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是否具有抵押权和是什么的内容了,希望能够给有需要的人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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