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多层住宅,如果没有设备用房和底层商铺的,公摊面积一般在7%-12%之间;带有电梯的小高层,公摊面积一般在15%-20%之间;高层住宅比较高,一般在14%-24%,为数不多的高层或者小高层,公摊面积控制在20%左右,别墅的公摊面积为1%-8%,国家对公摊面积没有明确规定它的控制范围具体在哪个区间。
1、同一栋楼两梯两户的公摊,要比一梯两户的大,但是一梯两户肯定没有两梯两户的便捷;
2、点式楼和板式楼的公摊是不一样的;房子大,公摊就多点;房子小,公摊就会少点;仅有楼梯和既有楼梯又有电梯的住户,公摊面积也是不一样的;
3、公共设施、走廊越多公摊就越大;楼梯高度越高公摊越大。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1、楼梯间、电梯间等不纳入与之不相通的房屋的分摊范围;
2、按物管有关规定设置的物管用房不纳入公用面积进行分摊;
3、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纳入公摊;
4、为小区服务的文教、卫生、商业等公益事业房屋不纳入公摊;
5、为小区服务的供水、供电等设备房作为物管配套用房不纳入公摊;
6、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纳入公摊;
7、权利人之间根据协议合理划分公用部位的,该部分不纳入公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