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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22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房4.5万套

青岛2022年将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5万套,主要利用存量在建租赁型人才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筹集房源,此外,全年计划建设筹集共有产权住房2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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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解下达 2022 年保障性住房

建设筹集任务的通知

青住房组发〔2022〕1 号

关于分解下达 2022 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 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保障性住 房建设要求,切实增加房源供应,现将 2022 年保障性住房建设 筹集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一)公租房。2022 年,全市计划建设筹集公租房 1000 套。 其中,市南区 100 套、市北区 500 套、李沧区 300 套、西海岸新 区 100 套。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2022 年,全市计划建设筹集保障 性租赁住房 45000 套,主要利用存量在建租赁型人才住房、市场 化租赁住房筹集房源;新增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型人 才住房)30000 套,其中符合试点要求房源 22000 套。

(三)共有产权住房。2022 年,全市计划建设筹集共有产权住房(产权型人才住房)2 万套, 以上任务具体分解详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一)提前筹备工作方案。各区、市应尽快研究确定公租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筹集工作方案,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将 2022 年工作方案和计划建筹项目明细通过金宏网 报送至“青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确保财政资金支持。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的公租 房建筹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其中市财政按 3000 元/平方米 承担建设资金,超出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跨区异地购买公租 房建筹指标的区,应对房源所在区给予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建 筑面积每平方米 600 元执行。

(三)合理确定租售类型。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 重点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力度,其中市南区、市北区、 李沧区原则上全部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崂山区、西海岸新区、 城阳区、即墨区和胶州市以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平度市、 莱西市可根据需求合理确定租售类型。

(四)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对列入 2022 年公租房和保障性 租赁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 乡建设等部门要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办理审批手续,确保建设筹 集工作顺利实施。对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项目,各部门要 根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核发管理规则》做好联合审查以及认定书发放工作;对已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项 目,各部门要做好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五)加强房源计划管理。各区(市)应按要求梳理各类租 赁住房项目,将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房源纳入保障性租赁 住房管理。其中,通过配建方式建设的租赁型人才住房全部纳入 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通过城市更新改造、集中建设、改建等方 式多渠道筹集的租赁住房,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项目,可 纳入 2022 年建设筹集计划。各区、市应结合项目进度情况,将 存量在建及新建房源分别纳入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1 年、 2022 年建设筹集计划。

(六)强化监督和考核。各区、市政府要高度重视保障性住 房建设筹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项目落地和前期手续 办理;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工作的监督 考核;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导 各区、市落实保障性住房年度建筹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2022 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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