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河南省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将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申请人一人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调整到50万元;夫妻双方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调整到70万元。
同时,发放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和大专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来商丘市稳定就业的,除享受相应人才优惠政策外,购房时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博士生5万元、硕士生3万元、本专科毕业生2万元。购房补贴优惠政策与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优惠政策不能同时享受。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对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个人,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贴。
此外,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无购房贷款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新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落实利率下限为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的要求。鼓励开发针对“新市民”的特色住房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投放,更好满足房地产领域资金需求,杜绝盲目抽贷、压贷、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