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人民政府12月20日消息,《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今日印发。规划指出,到2035年,广东将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2%,城镇常住人口11000万人。除个别超大城市中心城区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取消,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落实。新型人口管理服务制度全面建立,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面均等覆盖,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显著提升,形成本外融合的社会包容氛围。
通知全文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城镇化
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粤府〔2021〕7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附件: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