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南京政务服务中心政策显示,南京针对外地人落实了社保补缴的规定。根据今年4月份南京的购房政策,外地人在南京缴纳6个月社保即拥有购房资格,不过当时没有规定补缴的内容。而此次南京政策显示,非南京户籍人员提供个人6个月社保证明即可开具购房政策,且征缴方式不作区分,个人补缴或单位补缴均可。
此前,外地户籍人士来南京买房,需要满足“3年内在南京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或个税”的政策。今年4月政策调整为:外地户籍人士来南京买房,需要满足“1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6个月社保或个税”,但社保不可以通过补缴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