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房地产领域信托突出问题处置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布《关于禁止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非法销售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房住不炒”,响应国家“三稳” (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及省市县房地产有关政策要求, 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县商品房销售行为通知如下:
所有开发企业立即停止特价房、工抵房等销售,所有特价房、工抵房等销售前必上报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审批。 县内各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宣 传非法销售的房屋。
所有在建在售的开发企业应制定信访应急预案及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得非法销售的承诺函,于9月13日前上报县发改委、县住建局、自规局、公安局、市场局、信访 局等部门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