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泉州台商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引才聚人推动人口落户鼓励措施》,对新落户台商区人员,购买本区新建(一手房)商品住房,最高给予五万元一次性补助。
该措施适用于措施发布生效期内首次将户籍登记于本辖区内的创业、就业及居(租)住人员。措施自2023年3月3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三年。
措施提到,发放落户奖励。参照泉州市“涌泉行动”政策,对新落户本区的本科及以上、大专、中专(高中)应届毕业生分别给予1万元、6千元、3千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及每人每月按个人缴纳的给予50%社保补助(在本区参保缴费的,社保补助时限不超过24个月)。
同时,新落户居民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近就读片内学校,由教育部门根据落户时间、住房产权、实际居住等条件按政策规定按序优先安排,保障就近入学。
发放购房补助。对新落户台商区人员购买本区新建(一手房)商品住房的,新落户第一年购买的,给予一万元一次性补助;第二年购买的,给予两万元一次性补助;第三年购买的,给予三万元一次性补助;第四年购买的,给予四万元一次性补助;第五年购买的,给予五万元一次性补助,封顶5万元。